**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时限:2021—2035年,展望至2050年
(3)规划范围:**行政辖区
(4)发展目标:2035年全区规划常住人口85万,城镇人口65万,形成“一轴两翼、一主两副”城镇空间布局;2035年**规划城镇人口55万,形成“一心两城三区”城市空间结构。
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联 系 人:皮老师
联系电话:023-****0822
联系地址:**市**区巴川街道河湾36号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工
联系电话:189****1244
邮 箱:****@qq.com
联系地址: **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0幢25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方案及有关资料收集,初步调查规划区**环境状况,规划方案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针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下载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填好意见表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征询公众对本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众参与内容),重点关注本次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可行性;对规划建设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其它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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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