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环保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11675T | 建设单位法人:艾华军 |
徐文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石花**川村四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搅拌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石花**川村四组 |
经度:111.44576 纬度: 32.2954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30 |
谷环评审〔20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11675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511675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29MA3XB9TW30 | 竣工时间:2023-01-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30Zy8v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商砼混凝土32万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商砼混凝土16万立方米 |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环评设计两条生产线,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条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搅拌-车辆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搅拌-车辆运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主要有搅拌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一个6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水经2个40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地施肥不外排,农地不需施肥期,经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暂存于暂存池。 生产废气主要有粉料筒仓粉尘、搅拌楼粉尘、骨料卸料粉尘、骨料输送、投料粉尘和汽车运输扬尘。粉料筒仓置于制料车间内,采用封闭式仓筒,粉料仓筒粉尘经筒仓顶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自然沉降,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搅拌楼置于制料车间内,搅拌楼全密闭,搅拌楼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的搅拌楼内自然沉降,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砂、石骨料储存于带有顶棚及四周围挡的砂石料仓库,骨料卸料粉尘在卸车处设置1台雾炮机,使项目原料保持一定的湿度,仓库内设3套喷雾抑尘设施;骨料输送、投料采用封闭式传送带,骨料输送、投料粉尘在铲装处设1台雾炮机,配料车间设置4套自动喷淋系统;外排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汽车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限制进出厂区行驶速度,严禁超载,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 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禁止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或与其它一般固体废弃物混合。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沉淀池底泥、试验弃块回用于铺路;除尘器收集、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废水主要有搅拌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一个6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水经2个40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谷****公司进行清运处理,不外排。 生产废气主要有粉料筒仓粉尘、搅拌楼粉尘、骨料卸料粉尘、骨料输送、投料粉尘和汽车运输扬尘。粉料筒仓置于制料车间内,采用封闭式仓筒,粉料仓筒粉尘经筒仓顶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自然沉降,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搅拌楼置于制料车间内,搅拌楼全密闭,搅拌楼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的搅拌楼内自然沉降,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砂、石骨料储存于带有顶棚及四周围挡的砂石料仓库,骨料卸料粉尘在卸车处设置1台雾炮机,使项目原料保持一定的湿度,仓库内设3套喷雾抑尘设施;骨料输送、投料采用封闭式传送带,骨料输送、投料粉尘在铲装处设1台雾炮机,配料车间设置4套自动喷淋系统;外排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汽车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限制进出厂区行驶速度,严禁超载,定期洒水、清扫等措施。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本项目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测量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测量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禁止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或与其它一般固体废弃物混合。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沉淀池底泥、试验弃块回用于铺路;除尘器收集、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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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等效连续A声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禁止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或与其它一般固体废弃物混合。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沉淀池底泥、试验弃块回用于铺路;除尘器收集、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禁止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或与其它一般固体废弃物混合。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沉淀池底泥、试验弃块回用于铺路;除尘器收集、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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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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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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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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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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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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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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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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