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寨头乡2024年女东庄村环境建设提升项目招标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省**市灵**寨头乡2024年女东庄村环境建设提升项目招标 | ||
所在地区 | **省-**市-灵** | |||
项目实施地点 | 寨头乡女东庄村 | |||
最高限价 | ****758.59元 |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招标内容 | 环境建设提升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758.59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360天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 |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其他条件 |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3.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173****9990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刘垒 | 联系电话 | 173****9990 | |
传真 | 邮箱 | ****@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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