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陵镇柳茹村农科队55.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延陵镇柳茹村农科队55.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市延陵镇柳茹村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10-30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4年
交易底价: 75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55.50亩
联系方式: 郦慧(051****66855)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延陵镇 | 村(社区) | 柳茹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22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55.5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位于延陵镇柳茹村农科队,面积为55.5亩(交付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该项目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交易底价为750元每年每亩,租期4年,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一次性付清,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4年的租金,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村民所有 | ||
项目位置 | **市**市延陵镇柳茹村 | ||
项目四至 | **:延丰河 南至:沈甲墓地 西至:柳茹1组田 北至:柳茹北区塘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线注册会员并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线注册会员并备案后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出租人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5、对新老承租人在项目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出让方)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6、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市延****服务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7、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受让****服务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市延****服务中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8.****人民法院在网上列为失信自然人 | ||
项目审查表 |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4.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3.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1.jpg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村民(成员)代表意见扫描件1.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土地位于延陵镇柳茹村农科队,面积为55.5亩(交付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该项目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交易底价为750元每年每亩,租期4年,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一次性付清,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4年的租金,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村民所有 | ||
交易面积 | 55.5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0000.00 | ||
交易底价 | 7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聚合支付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0-30 14:30~2024-10-30 14:40 | ||
出价延时 | 180秒 | ||
加价幅度 | 10.00元/年/亩 | ||
底价 | 750.00元/年/亩 | ||
标段优先权设置 | 标段1: 所有报名人同等优先级 优先权设置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4-10-30 | ||
成交总金额 | 166500.00元 | ||
补充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线注册会员并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线注册会员并备案后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出租人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5、对新老承租人在项目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出让方)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6、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市延****服务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7、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受让****服务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市延****服务中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8.****人民法院在网上列为失信自然人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邢学平 | 联系电话 | 139****5557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贡伯健 | 联系电话 | 138****6382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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