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0-3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1-02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2024年**县吉岘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二至十八标段、二十标段)监理 | **** | 服务-监理 | 154921.0(元) |
公告内容
2024年**县吉岘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二至十八标段、二十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县吉岘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二至十八标段、二十标段)监理,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现对2024年**县吉岘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4年**县吉岘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二至十八标段、二十标段)监理
3、建设地点:**县吉岘镇、**镇。
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全过程(项目开工至项目最终市级验收完成)
5、工程规模:
**县吉岘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二至十八标段、二十标段全部施工内容:
十二标段:**镇杨坪村规划**区修建集雨水窖4座;**镇杨坪村改造提升区修建集雨水窖31座。
十三标段:吉岘镇郝庄村规划**区田块整治420.41亩,农田地力提升1192亩;吉岘镇吉岘村规划**区田块整治269.25亩,农田地力提升268亩;吉岘镇宫合村改造提升区田块整治139.64亩,农田地力提升139.98亩。
十四标段:吉岘镇罗家畔村规划**区农田地力提升851亩;吉岘镇罗家畔村改造提升区修建集雨水窖8座,农田地力提升1540亩;吉岘镇宫合村改造提升区田块整治141.19亩,修建集雨水窖7座,软体水窖1座,蓄水池1座,农田地力提升880.02亩。
十五标段:吉岘镇罗家畔村规划**区修建集雨水窖39座。
十六标段:吉岘镇罗家畔村规划**区修建集雨水窖39座。
十七标段:吉岘镇罗家畔村改造提升区修建集雨水窖39座。
十八标段:吉岘镇罗家畔村改造提升区修建集雨水窖39座。
二十标段:吉岘镇郝庄村规划**区修建蓄水池2座;吉岘镇罗家畔村规划**区改建机耕路及附属设施0.503km,修建集雨水窖1座,软体水窖1座;吉岘镇罗家畔村改造提升区修建集雨水窖8座,软体水窖1座,蓄水池1座;吉岘镇宫合村改造提升区改建机耕路及附属设施0.98km。
6、计划工期:总工期222日历天。
7、招标范围:2024年**县吉岘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二至十八标段、二十标段)监理工程内容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9、招标控制价:154921.00元。
10、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现场监理员 2人,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 2 日17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 2 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县**北街
联系电话:181****7770
联 系 人:琚昭昭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省**市**区弘化西路8号
联系电话:191****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