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黑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50t 汽车配件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4MA2L44D3X3 | 建设单位法人:何郑和 |
何郑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仙岩街道贤丰路 70-72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150t 汽车配件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仙岩街道贤丰路 70-72 号 |
经度:120.660822 纬度: 27.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0 |
温环瓯建〔2024〕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4MA2L44D3X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4MA2HC7CM7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4MA2HC7CM7P | 竣工时间:2024-06-07 |
2024-06-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液压、 注塑、搅拌、碎料、吸塑成型、激光切割等,项目建成后年产 150t 汽车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 目实际安装的设备较环评减少了自动切割机 1 台、液压机 2 台、注塑机 4 台、破碎机 1 台、搅 拌机 1 台、吸塑机 2 台、亚克力切割机 6 台,PC 料、金属板材、亚克力板材、润滑油、液压油用 量较环评有所减少,做先行竣工验收,产能为 80t汽车配件 |
机器数量尚未全部到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液压、 注塑、搅拌、碎料、吸塑成型、激光切割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 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B 等级)后纳入污水管网,输送****处理厂。项目破碎粉尘、搅拌粉尘加强车间通风; 激光切割废气、注塑废气、吸塑 废气、臭气收集一同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高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冷却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 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碎料粉尘和搅拌粉尘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注塑、吸塑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 20m。 |
环评要求激光切割废气、注塑废气、吸塑 废气、臭气收集一同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高排放。实际情况为激光切割、注塑、吸塑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 2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 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B 等级)后纳入污水管网, 输送****处理厂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结果显示**** 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五 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类 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 pH 值范围均符合《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的三 级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 中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 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 1 中其它企业标准限值要求;生 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总氮的排放浓度 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限值 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活性炭 |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表 9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中表 2、表 1 标准。 | 项目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废气、注塑废气、 吸塑废气、碎料粉尘和搅拌粉尘。 碎料粉尘和搅拌粉尘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 下,无组织排放。 激光切割、注塑、吸塑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 20m。 | 监测结果显示****激 光切割、注塑、吸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 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中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 2 中标准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测得的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最大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中标准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测得的臭气浓度最大 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噪声排放执 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 | 监测结果显示**** 西侧、北侧、东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 GB 12348-2008)表 1 中 3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项目 南侧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设置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贮存 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边角 料、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利 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废活性 炭、废液压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 料、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油桶。根 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判定,废抹 布 ( HW49/900-041-49 ) 、 废 液 压 油 ( HW08/900-218-08 ) 、 废 油 桶 ( HW08/900-249-08 ) 、 废 活 性 炭 (HW49/900-039-49)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属于 一般固废。 处理措施如下: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 ****公司综合利用;废抹布、废液压油、 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科平 ****公司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