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的委托,就**县洋湖镇泥黄安置点8.48万平方米安置房及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龙丰路、**路道路工程材料 同类项目:道路工程材料>采购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在****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561.2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经营部
投标报价:****728.1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884.33元;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240.6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46.2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56.21元;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994287.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亚唐****公司
投标报价:****556.9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692.17元;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76.3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19.9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双安****公司
投标报价:****545.85元;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 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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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