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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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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市场采购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50000 | 500 | 1 | 不限 |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最小竞卖减价幅度为1元/吨,交易基价为现汇价。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A标段 | 烟煤 | 中煤 | 4000 | 12 | 1.8 | 15 | 35-45 |
备注:报名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价单位在竞价交易前需提供第三方机构3日内的煤质化验单情况。
****中心****中心300公里以内的合法企业,尚未完成对********公司竞价合同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次交易。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31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3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4-10-31 14: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公告 。
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上签订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合同。同时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的两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签订纸质版的煤炭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1.交货地点:A标段:成交企业提供 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由收货单位(********公司)组织运输并支付运费,运输过程中(包含:运煤车辆进厂前的全部过程)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车辆事故、人员事故、设备设施损坏及其他第三方的损害的责任全部由收货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3.交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纸质合同签订内容为准(A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供应完毕;因成交企业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供应的,每延误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延误超过10日将扣除30万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其次,之后不得参与委托方的所有竞价交易;因不可抗力或者收货单位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期限接受货物的,合同期限顺延;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履约率: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不低于99%,即可视为全部履行。5.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对存在虚报供货质量、故意掺杂使假等恶劣行为的;经发现业务主体单位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成交企业货源准备充足后,通知收货单位对货源进行共同采样并送第三方化验机构进行化验,质量达到合同指标要求后经收货单位与成交企业同意,收货单位进行提货,如货源质量未达到合同指标要求,收货单位通知成交企业对煤炭产品进行调整,待质量指标达到要求后执行。7.其他合同条款以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内容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0-31至2024-11-30
每月26日至次月的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以********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为准,履约方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委托方依据********公司出具的结算单20日内进行结算并支付货款。
⑴数量:以成交企业出厂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成交企业与收货单位共同认可的煤质检测数据为准。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线下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委托企业:任国尧
电话:153****5657
交易中心:张峰强、杜妙
电话:137****2673、139****9393
****中心:郭静蕊、王晓璇
电话:0351-****967、035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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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