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5亿支玻璃瓶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659438J | 建设单位法人:刘英 |
贾全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5亿支玻璃瓶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52-玻璃及玻璃制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55-C3055-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 |
经度:112.80531 纬度: 26.9990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1-29 |
衡环评〔2013〕0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65943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659438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4619371 | 竣工时间:2022-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index.php/content/20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期工程建设一条年产2万t/a的玻璃珠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生产设备和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一条年产2万t/a的玻璃珠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生产设备和环保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玻璃→清洗→破碎→料方→配料→混合→上料→入炉→融化→澄清→供料→制珠成型→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料方→配料→混合→上料→入炉→融化→澄清→供料→制珠成型→检验→包装→入库 |
设计:原设计采用废玻璃经清洗破碎后作为生产原料。 实际建设:本项目原料采用外购粉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不变,且减少了废玻璃清洗、破碎过程中废水、废气及相关固废的产生,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燃料石油焦含硫量必须低于1%,采用密闭槽罐封装;窑炉废气经半干法二级强化脱硫、三室电除尘工艺处理后经2根55m高烟囱(烟囱出口内径1.8m)达标排放,烟气排放须设置在线监测系统,预留脱硝设施用地和资金;车间原料粉尘经布袋收集处理、运输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确保粉尘浓度厂界达标;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应急处理措施按照原环评批复执行。 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不再使用燃煤,不使用煤气发生炉,因此无煤渣、煤焦油产生。产生的固废有:隔油池废油、含油冷却水除油产生的废油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收购站回收利用,上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制砖原料综合利用,除尘脱硫设备产生的脱硫渣可代替部分芒硝作为辅料使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采取减振及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内噪声达到相应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窑炉废气,车间原料粉尘经布袋收集处理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窑炉废气采用SCR脱硝设施+半干法二级强化脱硫+三室电除尘装置处理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浓度限值。后经5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烟气排放口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在线监测设备,便于日常管理。车间原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运输颗粒状原料遮盖篷布,对其上层适当喷淋、洒水,装卸过程洒水抑尘,车辆途径土石路面应减速慢行,有效控制二次扬尘的起尘量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期工程减少了玻璃清洗工序,无玻璃清洗废水产生。本期工程**一个3000m3的冷却水沉淀池。设备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进行清扫,因此无地面清洗废水产生。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最终排入湘江。 本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有打包车间产生的废包装箱;上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脱硫设备产生的脱硫渣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本期工程减少了玻璃清洗工序,且冷却水池无隔油工序,因此无玻璃清洗沉淀池污泥及隔油冷却水废油产生。 其中****收购站回收利用,上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脱硫渣作为生产辅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本项目厂区合理布局,生产设施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带吸声、厂界围墙隔声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环评设计: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实际建设:①本期工程减少了玻璃清洗工序,无玻璃清洗废水产生,减少了废水可能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②本期工程地面进行清扫,无地面清洗废水产生,减少了废水可能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③本期工程**冷却水池,设备冷却水主要是玻璃液通过制珠机成型的过程中对制珠机设备进行冷却,该冷却水中不涉及油类物质因此无隔油措施,减少了危废的产生,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评设计:玻璃清洗沉淀池内产生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含油冷却水除油产生的废油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实际建设:本期工程减少了玻璃清洗工序,无玻璃清洗沉淀池污泥产生。本期工程冷却水中不涉及油类物质,无隔油措施,因此,无废油产生,减少了固废处置时可能对外环境产生的不利风险,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5286 | 1.9418 | 0 | 0 | 1.529 | 1.529 | |
0 | 0.0144 | 0.213 | 0 | 1 | -0.986 | -0.98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396 | 71.4714 | 0 | 0 | 0.34 | 0.34 | / |
0 | 16.1534 | 182.4066 | 0 | 0 | 16.153 | 16.153 | / |
0 | 0 | 13.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期工程减少了玻璃清洗工序,无玻璃清洗废水产生。本期工程**一个3000m3的冷却水沉淀池。设备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进行清扫,因此无地面清洗废水产生。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最终排入湘江。 | 验收期间,厂内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废水总排口中的所有监测因子的日均值检测结果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SCR脱硝设施+半干法二级强化脱硫+三室电除尘装置+55米高排气筒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浓度限值 | 本项目窑炉废气采用SCR脱硝设施+半干法二级强化脱硫+三室电除尘装置处理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浓度限值。后经5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烟气排放口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在线监测设备,便于日常管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由于玻璃熔窑废气处理前的烟温过高,超出采样设备可承受温度的范围,因此无法进行采样。项目有组织废气窑炉废气总排口中的监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氯化氢、氟化物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27.4mg/m3、<3mg/m3、361mg/m3、3.09mg/m3、10.6mg/m3、2.85mg/m3,监测结果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浓度限值。林格曼黑度监测结果为1级,监测结果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限值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带吸声、厂界围墙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厂区合理布局,生产设施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带吸声、厂界围墙隔声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侧4个监测点的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不再使用燃煤,不使用煤气发生炉,因此无煤渣、煤焦油产生。产生的固废有:隔油池废油、含油冷却水除油产生的废油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收购站回收利用,上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制砖原料综合利用,除尘脱硫设备产生的脱硫渣可代替部分芒硝作为辅料使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本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有打包车间产生的废包装箱;上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脱硫设备产生的脱硫渣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本期工程减少了玻璃清洗工序,且冷却水池无隔油工序,因此无玻璃清洗沉淀池污泥及隔油冷却水废油产生。 其中****收购站回收利用,上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脱硫渣作为生产辅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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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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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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