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心项目监理已由 ****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用于1#实训楼和2#实训楼建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72263.68㎡,项目净用地面积:63658.55㎡,总建筑面积69710.73㎡,地上建筑面积64237.88㎡,地下建筑面积5472.85㎡。规划建设6栋实训楼,建筑类别为多层民用建筑,其中1#实训楼为地上两层建筑,建筑面积9108.75㎡,2#实训楼为地上四层建筑,建筑面积16979.37㎡,3#实训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建筑面积9373.53㎡,4#实训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建筑面积11651.14㎡,5#实训楼为地上五层建筑,建筑面积14026.64㎡,6#实训楼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详见地下部分)建筑,地上建筑面积2493㎡,地下建筑面积5472.85㎡,地下出地面面积286.14㎡,门卫28.30㎡,连廊291.01㎡;配套建设供配电、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设施。 2.1.2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市107复线(滏融街)西侧、科学路东侧、飞凡**侧。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51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中心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被****建设厅(http://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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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1 00:00至2024-11-06 00: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联系人:连欢,电话:166****367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靶场街29号,联系人:刘建叶,电话:173****80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综合处
电话:0310-****674
电子邮箱:****@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中心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 | 地址: | **市靶场街2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连欢 | 联系人: | 刘建叶 |
电话: | 166****3679 | 电话: | 0311-****2005、173****807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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