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用于1#实训楼和2#实训楼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107复线(滏融街)西侧、科学路东侧、飞凡**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72263.68㎡,项目净用地面积:63658.55㎡,总建筑面积 69710.73 ㎡,地上建筑面积 64237.88㎡,地下建筑面积 5472.85 ㎡。规划建设 6 栋实训楼,建筑类别为多层民用建筑,其中1#实训楼为地上两层建筑,建筑面积 9108.75 ㎡,2#实训楼为地上四层建筑,建筑面积 16979.37㎡,3#实训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建筑面积9373.53 ㎡,4#实训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建筑面积 11651.14㎡,5#实训楼为地上五层建筑,建筑面积 14026.64㎡,6#实训楼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详见地下部分)建筑,地上建筑面积 2493㎡,地下建筑面积 5472.85㎡,地下出地面面积 286.14㎡,门卫 28.30 ㎡,连廊 291.01㎡;配套建设供配电、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设施。 工 期:计划总工期:510日历天(其中:计划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设计工作(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实训设备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建设厅(http://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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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1 00:00至2024-11-05 00: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联系人:连欢,电话:166****367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靶场街29号,联系人:刘建叶,电话:173****80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综合处
电话:0310-****674
电子邮箱:****@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 | 地址: | **市靶场街2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连欢 | 联系人: | 刘建叶 |
电话: | 166****3679 | 电话: | 0311-****2005、173****807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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