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市**区**镇巩华城大街78号院内房产原用途**西办公楼院内附属房屋 | ||
房产 | ||
****区**市**区**镇巩华城大街78号院 | ||
88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其他 | 特色 | |
空置 | 权证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 | |
京房权证昌股字第30175号 | 免租期限无 |
**** | ||
911********1253056 | ||
其他 | ||
否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 |
****国资委监管 |
15万元 | 租赁期限 5年 | |
3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承租方应在承租期内每个租期年度开始前足额缴纳下一个租期年度租金。 | ||
年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否 | |
是 | ||
2万元 | 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如本项目以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则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按照规定参与竞价,使本项目能够确定承租方;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和本项目出租公告约定,支付租金、押金(如有)和交易服务费;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押金(如有)和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 |
否 |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出租标的公告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 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尽职调查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许岳峰 ,联系电话:138****1886)。 3.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产权提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向**产权指定账户交纳 2 万元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不得将场所用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 (2)不得用于从事高危行业及与出租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 (3)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租赁部分土地的消防安全以及燃气、电力、供水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 (4)承租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5)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将房产再次转租。 5.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出租;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其余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5个工作****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2000元的交易服务费至**产权。 | ||||||
无 | ||||||
1.本项目《租赁合同》为出租方标准合同范本,合同将明确租赁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免租期、安全责任等内容。 2.其他详见**产权备查文件。 |
****中心有限公司 |
110********835 |
****营业部 |
316****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