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197号海康(上饶)产业园2号厂房3楼招租(14个月)
[****]**省**市**西大道197号海康(**)产业园2号厂房3楼招租(14个月)
【信息时间: 2024-10-30】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省**市**西大道197号海康(**)产业园2号厂房3楼招租(14个月) | ||
标的名称: | **省**市**西大道197号海康(**)产业园2号厂房3楼招租(14个月)(出租底价:0.001200万元/月/平方米)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3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06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5)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省**市**西大道197号海康(**)产业园2号厂房3楼部分招租,出租面积约5700㎡(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在租中,原租赁合同租赁期至2024年10月30日,挂牌价为每平米每月租金。 | ||
|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事务所****公司出具的赣惠普评报字【2024】第095号《评估报告》。 2.本次租赁标的为**省**市**西大道197号海康(**)产业园2号厂房3楼部分招租,出租面积约5700㎡(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 3.标的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清场产生的费用及风险,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4.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租赁状态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和装修受损毁损风险。 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仍有权追偿。 5.【租赁起始日】租赁具体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承租方需同意遵守出租方装修、用水、用电等全部租赁管理规定,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独立水、电表安装(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房屋装修费(13)其他由承租方生产、运营、住宿产生一切费用。同时需与出租方签订物业合同,本标的租金中不含物业等费用。 7.本次租赁标的仅可用于生产经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与其他第二人共同经营或以合资、合伙、**等形式变相转租。出租方一经发现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没收承租方押金。 8.【装修免租期】本项目无免租期。 9.【租金递增约定】本项目无递增。 10.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须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即租赁押金),押金为按成交价计算的一个季度租金,租赁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实际交付的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租金或其它费用外,剩余部分出租方应无息如数退还给承租方。但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押金。 11.标的踏勘联系电话:余先生 151****1035。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本次租赁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模板及《房产出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协议书》模板,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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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政府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14个月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出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14个月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有限公司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承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将标的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接日期以及按标的实际现状交付给承租方,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万先生、 胡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1-****1087、0791-****6621、0791-****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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