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嘉得宝置业有限公司汾湖镇城司路以南、甘溪路以东、浙江路以西地块商住用房项目(A2地块)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018050 | 建设单位法人:左勤真 |
陈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汾湖大道55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汾湖镇城司路以南、甘溪路以东、**路以西地块商住用房项目(A2地块)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路688号 |
经度:120.84311 纬度: 31.0346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1-15 |
吴环建〔2013〕99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3200 |
18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01809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01809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6MA1N5GUG2W | 竣工时间:2024-08-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yanshouxiangmu/suzhoujiadebaozhiyeyouxiangongsifenhuzhenchengsiluyinan_ganxiluyidong_zhejiangluyixidikuaishangzhuyo.htmlA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建筑面积154936.63㎡ | 实际建设情况:总建筑面积168383.69㎡ |
设计调整,项目总建筑面积稍有变化,总建筑面积增加13445.06㎡,增加建筑面积约8.68%,未超过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收集达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标排放;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排放,并通过集中烟道楼顶排放;停车场尾气由机械强制通风将地库内汽车尾气排出。噪声:采用高效率、低噪音类型。对造成较大噪音的设备间通过隔声、吸声的综合手段加以处理,墙体材料有一定的厚度和密度,室内贴吸声材料,装隔声门,设备基础减震处理,管道与设备接口采用软接口,并根据需要安装消声器;对于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收集达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达标排放;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排放,并通过集中烟道楼顶排放;停车场尾气由机械强制通风将地库内汽车尾气排出。噪声:采用高效率、低噪音类型。对造成较大噪音的设备间通过隔声、吸声的综合手段加以处理,墙体材料有一定的厚度和密度,室内贴吸声材料,装隔声门,设备基础减震处理,管道与设备接口采用软接口,并根据需要安装消声器;对于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 | 厂界东、西、南、北侧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2个垃圾收集站,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