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B26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传 真:0760-****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技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三角镇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厂址位于**市三角镇**化工区88号,主要从事电路板生产及销售,总占地面积266400平方米;现有项目原环评批复电路板产能447万平方米/年,实际已建产能377万平方米/年。本改扩建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已批未建产能70万平方米/年产品根据新产品方案情况继续实施;(2)通过更新设备,减少双层板产能12万平方米/年;(3)新增多层板、HDI板产能453万平方米/年。项目拟分三期建设,改扩建后,全厂线路板产能达900万平方米/年,其中多层板750万平方米/年,HDI板150万平方米/年。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开料、钻孔、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分别经22米/2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微蚀、棕化、沉铜、电镀铜、沉镍金、沉银、沉锡、电镀金等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酸性蚀刻、绿油前处理酸洗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退锡工序、沉银等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沉铜工序产生的甲醛,采用高效填料洗涤吸收处理后分别经22米/25米高排气筒排放。沉金工序产生的氰化氢和氮氧化物以及电镀金工序产生的氰化氢采用“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喷淋”工艺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碱性蚀刻工序产生的氨气采用高效填料洗涤工艺吸收处理后经22米/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高效填料洗涤工艺吸收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布、丝印、烘烤、喷锡、洗版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喷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分别经22/2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22/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