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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峰口长城保护展示利用项目主体及附属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即将开工的喜峰口长城保护展示利用项目主体及附属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项目名称:喜峰口长城保护展示利用项目主体及附属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1.2本工程建设地点:**县滦阳镇石梯子村
1.3计划工期:240天,服从招标人工期安排;
1.4招标范围:项目主体及附属建设劳务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来报名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0月30日到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至 11:00 ,下午2:00 至 5:00到******7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 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15时30分,地点为******72号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东街6 号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刘佳伟
电 话: 0315-****7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栗乡街道办**东街北72号
联 系 人:陈海军
电 话:0315-****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