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柏山镇上屯村北地的一宗工业用地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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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柏山镇上屯村北地的一宗工业用地出租 | ||
CQBD202****000005 | ||
正常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地 址 | ****开发区长椿路11号15幢中国石油大厦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市**县柏山镇上屯村北地,计算租金面积6989.69㎡,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租用途为空地,目前空置中。 |
计算租金面积 | 6989.69㎡ | |
出租用途 | 空地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6.15万元/年(含税价,税率9%,无递增)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时间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直 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出租行为的 批准情况 | 执行董事办公会议纪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政府相关的审批手续及所需费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商业信用良好,如发现意向承租方存在不良经营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拒绝其报名的权利。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诺函 7.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对其资质和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2.承租方签订《成交通知书》次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0日后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5日内,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土地重新招租; 3.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5.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在租赁合同签署后5日内付清。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承租方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及改变土地用途。 8.承租方不得使用或许可该土地或其****工作室、宗教仪式、或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或从事任何政治活动,或从事或许可在本土地拍卖任何产品。承租方不得在该土地内存放任何放射性、易燃、易爆危险品。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土地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土地所在地的政策,并应于报名前到土地现场实地踏勘,有任何对出租土地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土地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知悉并且了解土地瑕疵,并签署踏勘承诺书,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已有的相关文件配合办理经营证照,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办理经营证照相关手续。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等手续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土地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政府部门进行报备、****政府相关的审批手续,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押金,且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土地,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处理方式:交易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押金后, ,联交所根据出租方出具的退款通知书,在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承租方账户。在服务期间,如承租方不按本公告内容办理成交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7.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应按租****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年租金。 | |
报名登记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当日**时间18:00前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20000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交易所****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科技园支行 | |
开户账号 | ****0592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王经理 0755-****1848 杨经理 0755-****7573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
联系地址 | ********社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2001(18-20层) | |
网 址 | www.****.comsotcb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