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年产9000吨工业铝材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9000吨工业铝材及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市**县夏集镇工业集中区范夏路999号
经纬度:E119.559182,N32.094338 建设性质:**
总投资:13786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于夏集镇工业集中区**厂房约15000平方米,购置挤压机、时效炉、氧化整流机等设备60台套,建设铝型材基材、阳极氧化铝型材及喷塑铝型材等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年产9000吨工业铝材及制品。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董总
联系电话:0514-****1039
联 系 人:杜工
联系电话:182****6265 E-mail:****@qq.com
地 址:**省****中心A座8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您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附件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表,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链接(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