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琼APS226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车辆类型 | 排气量 | 表征里程 (公里) | 首次登 记日期 | 变速器形式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 (元) | ||
1 | 琼APS226 | 海马牌HMC7165G4S1 | 1.6 | 10.72万 | 2013.****.27 | 自动 | 2000 | 10000 | ||
标的情况 | 1.琼APS226车为汽油5座小型轿车,有行驶证、登记证、购置税完税证明,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2月,交强险至2024年12月27日,商业保险至2024年12月27日。 2.该车前、后端保险杠有划伤痕,整车漆面**度不明显;发动机发现有渗油现象,油管水管老化,线束老化;储备盒基本完整,内饰陈旧,有霉味;正常启动,灯光、信号、仪表等自检基本正常;启动时未见有明显异响声;底盘各部件有磨损性能下降,油底壳有渗漏。 3.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评估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415422 注册地:**市**区金园路**金园办公区306室 法定代表人:张琪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公文呈批表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竞买人需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须取得“小客车指标”。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3.报名应缴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须在公告****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视为违约。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等材料,到我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车辆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琼APS226海马牌小型轿车公开挂牌转让 | 10月31日9:00 | 11月14日9:00 | 5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车辆转让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8030 陈先生(0898)****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8002 联系看车:陈女士 (0898)****7900 | ||||
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交易所 **市**区****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政府****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