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征兵工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到****(**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征兵工作购买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949,407.45
5、采购需求:
合同包1(征兵工作购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49,407.45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三年的预算金额(元) | 三年的总最高控制价(元) |
1 | 征兵工作购买服务 | 三年 | 949,407.45(其中第一年预算金额为: 307,162.14元;第二年预算金额为: 316,377.00元,第三年预算金额为: 325,868.31元) | 949,407.45(其中第一年最高控制价为: 307,162.14元;第二年最高控制价为: 316,377.00元,第三年最高控制价为: 325,868.31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约定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种证明材料:: 1)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出发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不同投标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10 月 31 日起至2024年 11 月 07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
地点:****(**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时间)
地点:**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市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萧工
电话:0757-****2160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