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的通知
榕建规〔2024〕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监管,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2023〕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文件执行后,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对文件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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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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