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兴邕****公司报送的**市**西路片区**村改造项目龙腾路东地块安置小区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塘区龙腾路东侧、新阳**侧
二、地类(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三、建设理由
**兴邕****公司为进一步解决**村改造对安置项目尽早落实的迫切需求,故拟**市**西路片区**村改造项目龙腾路东地块安置小区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安置住房及有关配套服务用房(建设内容详见“四、总平建设内容及五、单体主要建设内容”)。
四、总平主要建设内容
(一)总平技术经济指标
1、净用地总面积21416.64㎡;
2、容积率3.02;
3、建筑密度12.54%;
4、绿地率30.14%;
5、机动车停车位575个,其中住宅机动车停车位563个(0.9车位/100㎡),住宅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2个(0.9车位/100㎡);
6、非机动车停车位414个,其中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317个(0.5个/100㎡),住宅配套非机动车停车位97个(0.5个/100㎡)。
(二)**方面
1、该地块范围内的**住宅**情况:总户数为592户,其中**≥3小时为共568户(占比95.95%),2小时≤**<3小时为15户(占比2.53%),1小时≤**<2小时为9户(占比1.52%),**不足1小时0户。
2、根据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分析:对周边地块的现状住宅**无影响。
(三)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71.00%,年径流污染消减率46.15%,下沉式绿地率43.41%,绿色屋顶率0%,透水铺装率11.16%。
上述内容详细见附件。
五、单体主要建设内容:
(一)地下室:拟**一个地下1层的地下室,层高3.7米,占地面积为15569.46㎡,总建筑面积(不计容面积)15569.46㎡,地下车库机动车总停车位454辆,非机动车总停车位0辆。
(二)1#住宅楼:拟**一栋地上33层的住宅楼,建筑高度97.2米,占地面积为421.14㎡,总建筑面积为14380.0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4021.77㎡(建筑细分:住宅为13976.19㎡,消防控制室为32.54㎡,出地面楼梯间为13.04㎡),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58.24㎡(建筑细分:公共架空休闲为296.01㎡,出屋面楼梯、电梯为62.23㎡)。
(三)2#住宅楼:拟**一栋地上33层的住宅楼,建筑高度97.2米,占地面积为420.32㎡,总建筑面积为14379.1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3976.88 ㎡(建筑细分:住宅为13976.88 ㎡),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02.31㎡(建筑细分:公共架空休闲为340.08㎡,出屋面楼梯、电梯为62.23㎡)。
(四)3#住宅楼:拟**一栋地上33层的住宅楼,建筑高度97.2米,占地面积为420.32㎡,总建筑面积为14379.1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3976.88 ㎡(建筑细分:住宅为13976.88 ㎡),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02.31㎡(建筑细分:公共架空休闲为340.08㎡,出屋面楼梯、电梯为62.23㎡)。
(五)5#住宅楼:拟**一栋地上33层的住宅楼,建筑高度97.2米,占地面积为412.06㎡,总建筑面积为14609.2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4340.62 ㎡(建筑细分:住宅为14213.60㎡,婴幼儿照顾服务场地为127.0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68.62㎡(建筑细分:公共架空休闲为214.16㎡,出屋面楼梯、电梯为54.46㎡)。
(六)6#住宅楼:拟**一栋地上17层的住宅楼,建筑高度50.90米,占地面积为445.56㎡,总建筑面积为7690.3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252.51 ㎡(建筑细分:住宅为7252.51㎡),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37.79㎡(建筑细分:公共架空休闲为386.81㎡,出屋面楼梯、电梯为50.98㎡)。
(七)7#公共配套用房楼:拟**一栋地上2层的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高度9.0米,占地面积为566.40 ㎡,总建筑面积为1132.8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132.80㎡(建筑细分:物业管理用房为172.08㎡,社区管理用房为80.40㎡,****中心为314.51㎡,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为302.04㎡,公厕为65.61㎡,走廊、楼梯为198.16㎡),不计容建筑面积为0㎡。
六、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日。
七、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塘区雅际路15号)。
(二)**市**西路片区**村改造项目龙腾路东地块安置小区项目现场。
(三)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xxtqzrzyj)。
同时,将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3个工作日)在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八、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联系电话:0771-****237),邮寄地址:**市**塘区雅际路15号1号楼103办公室,邮编:530005。
附件:龙腾路东路地块安置小区项目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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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