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高新技术产业园沪霍线道路交叉口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已经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市**区;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260万元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 2024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①、如投标人注册所在****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②、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时间上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市**区中**路45号华星大厦7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须携带以下登记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4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招标文件售价三百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按要求提供登记资料并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九、其他
1、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投标书(一式三份:包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
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管委**一楼司法调解室(地址:**新区盛丹路6号)。
5、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同上)。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瑞**路9号1幢2楼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151****8241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路45号华星大厦7楼
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0511-****1339 138****8417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