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16/202410-00018 | 信息分类:环评审批信息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4-10-31 10:34 | |
有效性: | 有效 | |
2024-10-31 | ||
《**县肉牛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
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肉牛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02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县肉牛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新站**段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盈****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50亩,主要用于肉牛羊屠宰、牛羊肉深加工及调理速冻品加工。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22842.86平方米,其中**加工车间约18204平方米,**综合楼约1956平方米,厂区绿化约2000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屠宰肉牛11000头、肉羊151000只、牛羊肉深加工及调理速冻品加工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肉牛羊待宰暂养过程中产生的待宰废气,1#加工车间内部头蹄间、皮张间、白内脏处理间、红内脏处理间、危废收集间产生的牛屠宰废气,2#加工车间内部头蹄间、皮张间、白内脏处理间、红内脏处理间产生的羊屠宰废气、粪便堆放场产生的暂存废气,1#和2#加工车间内除头蹄间、皮张间、白内脏处理间、红内脏处理间、危废间以外的其他区域以及3#加工车间产生的少量异味气体(加工废气),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以及项目依托的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待宰废气、牛/羊屠宰废气、加工废气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的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食堂油烟的主要污染物为油烟。 待宰废气自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牛屠宰废气、暂存废气分别经密闭换风收集后引至生物过滤除臭塔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再通过离地15m高排放口DA001排放;羊屠宰废气经密闭换风收集后引至生物过滤除臭塔装置(TA002)处理达标后,再通过离地15m高排放口DA002排放;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DA003排放;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依托蚌****公司污水处理站现有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厂区氨、H2S、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含屠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以及初期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接入项目北侧蚌****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纳管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中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源于肉牛羊嘶鸣、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各类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经建筑衰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粪便及内容物定点收集后定时送往粪便堆放场暂存,屠宰废物、不合格品定点收集并打包,由有资质单位每日清运。疑似病疫牛羊紧急宰杀,全部打包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紧急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废弃卫生检疫材料、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密闭运输车辆运输至其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包装材料****回收部门外售处理。餐饮垃圾收集至有盖容器内,每日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四号)开展公众参与工作。2024年4月22日,项目环评第****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2024年6月25日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方)网站发布******县肉牛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项目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在《**日报》发布了******县肉牛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2024年6月28日,在项目所在地及附近敏感点张贴了******县肉牛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