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大院配套设施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项目概况
****县委大院配套设施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桃花坪街道桃****公司旁50米处)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11月13日9 点0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委大院配套设施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SXBC-2024-(LH)-26
4.采购预算金额:****289.4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工程类)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县委大院配套设施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县委大院配套设施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289.40 | ****289.4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省内企业:供应商须附**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省外企业须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0 月 31 日起至2024年 11 月 7 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桃花坪街道桃****公司旁50米处)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红章)]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拒收。
地点:****(**县桃花坪街道桃****公司旁50米处****二楼开标室)。
七、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时间)
地点:****(**县桃花坪街道桃****公司旁50米处****二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地 址:**县桃洪镇
联 系 人:刘艳春
电 话:181****2599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25栋201#
【分公司地址:**县桃花坪街道桃****公司旁50米处】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艳春
电 话:181****2599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