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年产汽车塑料饰件43.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对《******年产汽车塑料饰件43.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年产汽车塑料饰件43.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于第一环评网(http://www.****.com/)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汽车塑料饰件43.5万件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3号;
4)项目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5)规模:****于2022年12月成立,主要从事汽车塑料饰件的生产,拟租赁**市**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3号厂房1栋五层厂房及1栋5层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汽车塑料饰件43.5万件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和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不涉及合成树脂生产、热处理、机械预处理、化学预处理、转化膜处理等环节。本项目内共3栋建筑物,一栋5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3202.27平方米),一栋5层宿舍楼(建筑面积为1078.74平方米),一栋1层食堂(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为85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61.01平方米。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6652
通讯地址:**省**市**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3号
2、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1****7680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地址:**市**区市桥街盛泰路202号
邮编:511400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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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公示稿链接:https://pan.**.com/s/1zLKEBNTotIeD0SWwW4BBRg
提取码:ca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