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安泰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2MA4WYPED2C | 建设单位法人:郑良针 |
舒兆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龙溪****花园地段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1-C3251-铜压延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龙溪****花园地段 |
经度:114.1134 纬度: 23.08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1 |
惠市环(**)建〔2023〕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1322MA4WYPED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22MA4WYPED2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8-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改扩建项目占地依托现有项目空置区域进行生产建设,故无新增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石膏制品、蜡制品和铜粒的生产,新增年产石膏制品500吨、蜡制品10吨、铜粒300吨,故改扩建后****年产石膏制品3500吨、蜡制品60吨、铜粒300吨,此外现有项目蜡制品生产线中加热搅拌、造粒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从“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不新增员工 | 实际建设情况:此次改扩建项目占地依托现有项目空置区域进行生产建设,故无新增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铜粒的生产,年产铜粒300吨,改扩建后****年产石膏制品3000吨、蜡制品10吨、铜粒300吨,此外现有项目蜡制品生产线中加热搅拌、造粒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从“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不新增员工 |
改扩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只建设铜粒生产工艺及其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石膏制品生产工艺流程:破碎→研磨→搅拌→筛分→包装出货。 蜡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加热搅拌→造粒→冷却→包装出货。 铜粒生产工艺流程:熔化→冷却→甩干→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铜粒生产工艺流程:熔化→冷却→甩干→包装出货 |
改扩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只建设铜粒生产工艺及其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1、投料、研磨、搅拌、筛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废气排放口排放; 2、加热搅拌、造粒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废气排放口排放; 3、熔化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废气排放口排放。 废水: 1、冷却用水经冷水机自带的沉淀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至****处理厂处理。 固废: 1、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手套及废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加强设备保养、墙体隔声。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1、熔化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水: 1、冷却用水经冷水机自带的沉淀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至****处理厂处理。 固废: 1、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手套及废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加强设备保养、墙体隔声。 |
改扩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只建设铜粒生产工艺及其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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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82 | 0 | 0 | 0 | 0.098 | 0.09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过滤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 落实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生态环境厅 ****委员会 ****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按照环大气〔2019〕56号文国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治理要求执行 | 建设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建设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手套及废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1、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手套及废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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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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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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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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