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赵村安置区B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31 11:02 至 2024-11-15 11:02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75611.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4-2022年 | 活动历史 | 机加工、食品加工等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北路以西、赵港一路以北、宝陆莱路以南 | |||
经度 | 120.221750 | 纬度 | 36.14568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08 至 2024-10-15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邵学鹏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5715 | ||
样品检测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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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邵学鹏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3****5715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蒋**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091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 | |||||
报告主要结论 | 赵村安置区B地块,位于**市**区**北路以西、赵港一路以北、宝陆莱路以南。厂区中心坐标为E120.22175°,N36.14568°,地块面积为75611m2。 地块2004年及之前主要为农田、村住宅、空地、****幼儿园;2004年-2022年地块内陆续建设******公司、**鸿亿达广通****公司、机加工厂、****工厂、农贸市场等;2022年起,地块内企业搬离、建筑物陆续拆除;2024年8月份,调查地块内除了一处民房和多个蔬菜大棚尚未拆除外,其他建筑均已拆除。 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pH、重金属(表一7项)、VOCs(表一27项)、SVOCs(表一11项)、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一的35项(不含放射性指标以及微生物指标)、石油类。 本次调查委托****进行采样分析。土壤质量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质量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依据本次调查的土壤检测数据,分别检测出6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部分点位检出石油烃(C10-C40),其他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满足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依据本次调查的地下水检测数据,地下水样品的pH在7.4-7.6之间。地下水样品中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以N计)有检出。地下水样品中镉、铅、钠、锰、锌有检出,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类均有检出,石油类的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满足办理土地征收手续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