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示2023年度******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科技局《**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乌科发〔2020〕59号文件),****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考核工作。
经专家评议,现将2023年度**市******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典
联系电话: 0991-****589
附 件:2023年度******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
****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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