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集煤矿西三采区13-1煤层露头附近地质及水文地质补勘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516022 | 建设单位法人:王冲 |
贺懋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关店乡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丁集煤矿西三采区13-1煤层露头附近地质及水文地质补勘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2-M747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古店乡 |
经度:116.56322 纬度: 32.8710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9 |
凤环审复〔2024〕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6 |
138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5160-2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MA2R9DJY-9 | 竣工时间: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在**省**市******煤矿西三采区13-1煤层露头附近地质及水文地质补勘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丁集煤矿西三采区13-1煤层露头附近地质及水文地质补勘工程已在**市**县古店乡建设完成。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拟投资5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修建硬化道路1.2km,为减少对租赁村途经乡道损坏,在井场工程开工前对村内现有两条连接井场道路表面铺设矸石(实际勘测需要铺设研石硬化路面较备案阶段减少1.8km);施工2个补勘钻孔,工程量1280米及其他工程,包括地面钻孔2口地面,孔深分别为660m、620m,配套建设沉沙池、泥浆池、循环槽以及地面防雷接地系统等;本项目不涉及瓦斯抽采。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场地作业施工应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对施工场地区域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施工场地采取“围、盖、洒、洗”等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在运输过程中要用挡板和篷布严格密闭运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大型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管理。承包商所有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排放应执行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钻井工艺废水通过泥浆泵以泥浆池为介质循环使用,不外排,干化后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不得随意丢弃;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选取低噪声 设备、对施工设备设置基座减振、加装消声设施、厂界设置围堰、临近保护目标处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减少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减少高噪声夜间作业时间,优化施工设备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噪 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针对交通噪声,优化行车路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域。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中的要求,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项目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1)开挖土方过程洒水抑尘,按照“六个百分百”施工作业,临时堆土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场区设置冲洗平台,减少运输扬尘,场区、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发电机选用合格柴油发电机,减少尾气排放,定期检修保养。(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废水通过泥浆泵以泥浆池为介质循环使用,不外排,干化后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不得随意丢弃;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设置基础减震等相关措施,减少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和夜间作业;临近居民点的施工场地边界采取构筑围挡的防噪措施。(4)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生活垃圾依托附近居民区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钻井液暂存于废浆池,钻井结束后干化作为路基建材使用;钻井岩屑泥浆干化后属于一般固废,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废油交由******公司处置,废油桶交由**嘉****公司处置。(5)项目未超界占用和破坏,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分层施工并回填,大风天气时不进行扬尘污染的作业。已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完成生态复垦工作。(6)项目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环境管理,减缓项目对环境影响。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需符合国土规划、安全、消防等部门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符合国土规划、安全、消防等部门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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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要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扬尘等环保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 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生活垃圾依托附近居民区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钻井液暂存于废浆池,钻井结束后干化作为路基建材使用;钻井岩屑泥浆干化后属于一般固废,作为周边路基维护的建材使用;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废油交由******公司处置,废油桶交由**嘉****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项目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 项目未超界占用和破坏,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分层施工并回填,大风天气时不进行扬尘污染的作业。已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完成生态复垦工作。 |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 项目按照报告表要求及专家意见,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环境管理,减缓项目对环境影响。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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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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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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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 占地,对项目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 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 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 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有条件绿化,及时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未超界占用和破坏,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分层施工并回填,大风天气时不进行扬尘污染的作业。已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完成生态复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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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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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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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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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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