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3年第四期侧钻方案(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248144Q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世洁 |
方永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市**区**南路46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3年第四期侧钻方案(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市境内 |
经度:83.****5603 纬度: 41.****101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6 |
阿地环审〔2023〕6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980 |
13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24814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4-03-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16/306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6口井总产量为日产液120t,日产气1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5口井总产量为日产液100t,日产气0.8万m3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对原有TP153XCH井场、TH123120井场、TH12455CH井场、TH12320井场、AD9CH井场、T709井场实施侧钻 | 实际建设情况:对原有TH123120井场、TH12455CH井场、AD9CH井场、T709井场实施侧钻,对TH12320井场实施加深作业 |
本项目变动情况仅为TH12320井由侧钻改为加深钻,钻井深度较少,且目的层未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优化选址选线。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严控施工边界范围,以降低对地表的扰动破坏,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提倡文明施工。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临时占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和先进设备,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设备、阀门、管线等进行定期巡查检修,避免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发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施工废水收集、处理监督管理,严禁向外环境排放废水。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生活污水经“生化+过滤”一体化装置处理后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二B级标准后用于荒漠灌溉。酸化压裂废水****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采出水经现有集输管线输送至周边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加强地下水跟踪监测,完善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措施,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磺化泥浆岩屑采用就地无害化处理装置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送至**景****公司**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发电厂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6.2hm2,均为钻井期间井场临时占地,利用原有井场钻井时期用地。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禁止随意开辟道路,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施工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等措施,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临时占地已恢复平整,永久占地已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原有地面设施工作正常。 (二)本项目运营期真空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并设置设8米高排气筒排放;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混合输送工艺,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定期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验收期间所测加热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钻井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产出,本次侧钻产出钻井泥浆、岩屑均为含油泥浆、岩屑,带罐收集后统一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公司、**天蓝****公司)。钻井期间井场安装有环保厕所,配套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中一级B标准限值和表3标准值要求后,用于井场洒水降尘。 本项目完工后生产规模未超原有规模,不新增气田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地面设施依托原有地面设施,运营期气田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扔依托原有处理设施处理,****油田四号联合站及三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公司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井场各类机泵工作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定期巡检、定期对各类机泵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场站厂(场)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泥浆岩屑、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根据调查,本项目钻井泥浆岩屑均为含油泥浆岩屑,由污泥罐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公司、**天蓝****公司);废烧碱包装袋和废防渗材料均属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公司);本项目作业周期短,作业期间未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清理,无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公司处置。 本项目完工后生产规模未超原有规模,不新增固体废物。地面设施依托原有地面设施,本项目运营期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修井过程产生的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清管作业产生的清管废渣,均依托原有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落地油代罐作业100%回收;油泥(砂)、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公司)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建设内容突发环境****油田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二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2月24****保护局以652923-2021-195-L完成备案。并定期由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2021年12月,采油三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2月28****保护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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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组织废气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集输流程通过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并设紧急切断阀,定期检修设备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场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控制指标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 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场厂(场)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磺化泥浆岩屑采用就地无害化处理装置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送至**景****公司**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发电厂处置。 |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泥浆岩屑、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根据调查,本项目钻井泥浆岩屑均为含油泥浆岩屑,由污泥罐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公司、**天蓝****公司);废烧碱包装袋和废防渗材料均属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公司);本项目作业周期短,作业期间未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清理,无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公司处置。 本项目完工后生产规模未超原有规模,不新增固体废物。地面设施依托原有地面设施,本项目运营期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修井过程产生的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清管作业产生的清管废渣,均依托原有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落地油代罐作业100%回收;油泥(砂)、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公司)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井场地面工程设施依托原有井场,不新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井场地面工程设施依托原有井场,不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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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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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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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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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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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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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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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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