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
(24)厦产公字第1030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中心公开交易。
标的名称 | **市**区云鹿路鑫源﹒******B区地下室车库(整体转让) | ||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 自 2024年10月30 日起至2024 年11 月12 日止 | 竞价方式 | 拍卖,价高者得 |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中心规定的材料,且****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中心认****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区展鸿路82****中心十八层
电话:****932 ****929 ****926
服务投诉电话:****932
监督举报电话:****662 传真:****667
****中心
2024年 10 月 30 日
二、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名称 | **市**区云鹿路鑫源﹒******B区地下室车库(整体转让)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三 、 其 他 交 易 事 项 | 转让底价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保证金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拟公告期限 | 10 个工作日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是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否 | |
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已经获得批准部门批准 | |||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终止挂牌 □其他 | |||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 1、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 2、付款时间:(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在《房产买卖协议》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交易中心指定账户。(2)选择按揭付款的:受让方在《房产买卖协议》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低于拍卖成交款的30%款项作为首期款,余款部分由受让方在《房产买卖协议》签订次日起4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费用承担情况 | 1.本次项目****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转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转让方承担。 2.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契税的由转让方承担缴纳。其他未明确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付之前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由 转让方 承担。交付日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 3%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费用详见《房产买卖协议》及拍卖机构《竞买协议书》中约定。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关于该地下车库的交付移交事宜 转让方于2019年12月31日取得该地下车库。该地下车库位于**市**区云鹿路鑫源﹒******B区,**********公司********公司(“星聚物业”)出具的《****停车场的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10******业委会委******物业进行招商及物业管理,并告知星聚物业该地下车库为满足环球城物业配套可直接进行使用。星聚物业为盘活招商,投入资金对该地下车库进行修缮、雇佣人员进行日常清洁维护及管理,******消费、服务商家等考虑,将该地下车******商户及消费者使用。 为处理该地下车库前述历史占用和后续移交问题,转让方通过将地下车库对外出租,并由承租方负责处理该地下车库的历史占用和后续移交事宜。经公开招租程序,2023年10月1日,转让方与承租方**厚积****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且承租方同意如该房产成功出售的,转让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按照约定进行腾退。 特别明确,本次资产转让中转让方就该地下车库的相关交付移交义务,以转让方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租赁合同》为限,其余有关该房产腾退移交以及水电物业费用结算等事宜由受让方负责处理;为避免疑义,《租赁合同》终止前该房产的有关租金和权益由转让方享有,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依约与承租方结算,受让方一旦报名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前述情况并接受该交付移交方式。 2、关于该地下车库瑕疵、车位数量、所有权证书办理 该地下车库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由受让方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受让方一旦报名竞买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不存在异议。 转让方提供的有关书面资料中所记载的该地下车**位数量,并不代表实际车位数量,与实际车位数量可能存在偏差,受让方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认真研究查看所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受让方一旦报名竞买即表明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对车位数量不存在异议。 该地下车库登记于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项下,转让方对该地下车库的转让为一体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可根据车位个别情况进行分户过户或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受让方一旦报名竞买即表明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的一体转让。 |
信息公告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