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11:41:21 | |||||||||||||||||||||||||||||||||||||||||||||||||||||||||||||||||||||||||||||||||||||||||||||||||||||||||||||||||||||||||||||||||||||||||||||||||||||||||||||||||||||||||||||||||||||||||||||||||||||||||||||||||||||||||||||||||||||||||||||||||||||||||||||||||||||||||||||||||||||||||||||||||||||||||||||||||||||||||||||||||||||||||||||||||||||||||||||||||||||||||||||||||||||||||||||||||||||||||||||||||||||||||||||||||||||||||||||||||||||||||||||||||||||||||||||||||||||||||||||||||||||||||||||||
****2024-2026年度场地物资供应商选聘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 ****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 对****2024-2026年度场地物资供应商选聘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2024-2026年度场地物资供应商选聘项目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徐圩新区 ; 2.2建设规模: / ; 2.3 工期要求:73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318.39万元(本控制价为单价总价,具体年度采购量详见任务书),控制单价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供应商报价超过总价控制价或单价控制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2.6 采购范围:****2024-2026年度场地物资供应商选聘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3供应商拟派人员要求: / ; 3.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至少提供1个单批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物资类供货业绩(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供货清单页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担任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董事、监事)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集团及子公司项目采购存在围串标情形且被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n/”)获取,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 15.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3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控制单价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单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2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从他人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注:1、****银行保函形式谈判保证金,须确保保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邮寄)至采购人处,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6030。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cn/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合同采用电子签章系统。成交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负责电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按照《企业接收方认证及签署操作手册》****集团官网,网址为http://www.****.com/)完成认证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 |||||||||||||||||||||||||||||||||||||||||||||||||||||||||||||||||||||||||||||||||||||||||||||||||||||||||||||||||||||||||||||||||||||||||||||||||||||||||||||||||||||||||||||||||||||||||||||||||||||||||||||||||||||||||||||||||||||||||||||||||||||||||||||||||||||||||||||||||||||||||||||||||||||||||||||||||||||||||||||||||||||||||||||||||||||||||||||||||||||||||||||||||||||||||||||||||||||||||||||||||||||||||||||||||||||||||||||||||||||||||||||||||||||||||||||||||||||||||||||||||||||||||||||||
****2024-2026年度场地物资供应商选聘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供应商: 1、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2.4条修改为: “采购控制价:318.39万元(本控制价为总价报价,具体年度采购量详见任务书),控制单价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供应商报价超过总价控制价或单价控制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函附件1报价清单修改为:
实际使用时,优先采购选用序号1~49的已定型号的物资,当已定型号的物资不满足生产使用需求时,可选择序号50~53的物资进行定制使用。 注: 1、数量为年度暂估量,最终采购量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本项目为固定单价。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差旅费、食宿费、装卸费、技术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税率为13%。 3、二次报价默认为在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3、本项目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改为2024年11月5日15时30分。 特此通知。 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天 电话:158****55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