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44号
****中心**州木垒县80****风电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木垒金风天润****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心**州木垒县80****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州木垒县,场区距离木垒县西北约130km,****中心坐标:东经91°19′45.030″,北纬44°46′5.120″。项目总装机容量842.6MW(样机轮换验证期间通过切出常规机组,确保始终不超过800MW总容量在网),共采用100台风力发电机组、100台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项目总投资3991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该项目已经我局第四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分局的审查意见(木县环评字〔2024〕2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类机械设备基础减震,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电子器件装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建筑****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储能站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和废油。磷酸铁锂储能电池报废后由储能电池生产厂家回收。箱变产生的废油经贮油池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贮油池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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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