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743.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玉阳街道**村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9743.4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1.1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19 | |
起始价 | 201.1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到 ****储备中心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到 ****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2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相关情况如下:
1.地块指标:(1)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其他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环保指 标。空间准入标准:执行“ 三线一单 ”相关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水、大气、噪声、固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执行《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环境质量标 准》;(3)能耗标准:不新增煤炭消耗;其他事项:具体执行标准以环评报告为准;(4)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5)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 /亩;(6)行业安全生产管控标准:**项目须按要求完**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2.上述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人民政府签订《**市“标准地”使用协议》。
3.上述土地范围内,需对地上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设施、地下管网、通信、电力线等)改变现状或进行迁移,由所在辖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防及防洪设施以及其他相关税费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上述“标准地”的区域评价(环评、矿产压覆、地震危评、地灾危评、水评、洪水影响)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5.受让人应严格执行上述土地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建设合理利用土地、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并须承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按《**市“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核验和达产复验。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东群路11号,联系人:胡平;王申林 联系电话:0717-****30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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