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2#地块光伏项目 | 项目编号:**** | |
宁**2#地块光伏项目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采购方式:比选公告 | |
服务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6 23:59 | |
2024-11-07 09:00 |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31 11:40 | |
2024-11-06 23:59 |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将宁**2#地块光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情况及比选范围
1.1 项目地点:**宁**境内。
1.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省凉山州宁**跑马乡境内。中心地理坐标位于27.247037N,102.773194E。场地较为开阔,四周无遮挡物,场址以缓坡为主,坡度为5°~35°左右,局部地方坡度可超过35°,经过现场查勘、敏感因素排查,在用地范围内筛选出可用面积约4900亩,规划可开发容量不低于200MW。交通方面,可通过248国道转入其他已有乡村便道到达规划场址其他区域。
1.3服务要求:对项目进行现地调查,完成宁**2#地块光伏项目永久、和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完成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报凉山州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林地批复。(返工比选人不追加费用。)
1.4服务期限:60日历天。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4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无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表或自行承诺。
2.6 信誉要求:
(1)被州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接受其比选(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其比选,提供网络截图。
(6)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示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2024年11月0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6日23时59分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http://lsz.****.com/#/index)报名。(不少于5日且需包含一个工作日)。
3.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3.3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日,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z.****.com/#/index)。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 11 月 07 日0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集团****公司三楼会议室(**市**东路53****银行内);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人代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提供,未提供或虽提供但有缺漏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按格式要求提供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应提供聘用合同。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东路53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52****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