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县城市规划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沥青材料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县城市规划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沥青材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求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现场递交
2.地点:****
3.地址:****园区园区管委会临港工投办公楼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公司介绍信(盖鲜章)、非法人参加报名需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参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及开标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2024年10月16日9:30时截止,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9:30(**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2、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司会议室
五、谈判报价
5.1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最高限价: 101633.34 元。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税金、辅材费、资料费等一切费用(含税包干价,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13%)。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5.2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3报价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单位自行准备信封将投标保证金密封),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六、评审方法
6.1本项目采用低价法。
6.2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恶意串通报价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八、招标信息公告
本公告在**县临****集团****公司官网(www.****.com)上发布。报价人登陆**县临****集团****公司官网(www.****.com)及时获取电子版报名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 购人:****
项目名称:**县城市规划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沥青材料
项目地址:**县大桥镇
联系地址:****园区园区管委会临港工投办公楼3-304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0830-****632
****
2024年10月10月
**县城市规划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沥青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附件3:**县城市规划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沥青报价.xls
附件4:**县城市规划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沥青最高限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