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公司车辆保险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公司27辆车辆2024-2025年相关保险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机动车辆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的服务具有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计算准确和保险业务的正常进行,保证报价计算依据是经保监会批准的非营运车辆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和保费。****公司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现场递交
2.地点:****
3.地址:**省**市**县榕山镇产城大道二段1018号****工业园区管委会
4.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公司介绍信(盖鲜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非法人参加报名需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参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及开标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至2024年10月31日15时(**时间)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10时(**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2.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临港工投二楼会议室。
五、谈判报价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最高限价为:84230元。报价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费用(含税包干价,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均投保200万元,机动车损失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20万元/座)。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
2.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3.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六、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
最低价中标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投标人的评审方法。(不满足招标需求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2.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恶意串通报价的;
(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八、招标信息公告
本项目在**县临****集团****公司官方网站以网络公示形式进行公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榕山镇产城大道二段1018号****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182****5772
邮 编:64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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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