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泃河**市段改道工程第二次公示信息
我单位委托****承担《泃河**市段改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要求,现将《泃河**市段改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及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您可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我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的书面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登陆:
链接:https://pan.**.com/s/1pzhysefyLheMNH4rt1HwZg
提取码:0p6c,下载相关附件。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市泃**大街93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316-****025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城商住楼1-1-905
联系人:孟工
电话:134****9845
邮箱:****@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本次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链接:https://pan.**.com/s/11-5kP8AdC5TD85kCSVKO3Q
提取码:kpur,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