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区2024-2025年度市级及以上立项重点塘坝设施完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2024-2025年度市级及以上立项重点塘坝设施完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以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张家冲、上塘、石涧口、亭山等4座塘坝设施完善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水库枢纽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投标单位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
方式:现场领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008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正本盖章版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1、公告媒体:“****政府网”(http://www.****.cn/);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录“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路15号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135****0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
联系方式:187****4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187****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