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泗城****体育局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 :260元/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采购 服务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课改精神,推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市****决定实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主要路线为**县内:****小学生的研学场地场馆、研学基地(线路如:**博物馆、科技馆、烈士陵园、**人家景区、****博物馆、****基地、****基地等; 服务时间:2天(研学旅行时间:2天1夜);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敏(组长)、戚婵婵、周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盛世豪庭小区,联系方式:137****31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瓦坊镇瓦坊街
联系方式: 韩昌锋 153****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盛世豪庭小区
联系方式:刘工 137****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