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大道与滨**路交叉口东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31 14:15 至 2024-12-30 14:15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7837.61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大道与滨**路交叉口东南侧 | |||
经度 | 113.972695 | 纬度 | 33.384718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10 至 2024-10-29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刘洁 | 单位联系电话 | 152****1942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刘洁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1942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陈志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5920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棠溪大道百花村东侧约80米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大道与滨**路交叉口东南地块位于**大道与滨**路交叉口东南侧。调查地块总面积7837.61m2(合11.76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3.972695°,北纬33.384718°。地块调查范围四至:西至滨**路(规划道路)、北至**大道、****社区集体土地、****社区集体土地。 调查地块原为**省**市西****社区集体土地。根据《**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政府关于**县2023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 250号文件,项目地块已批复征收。 本次调查的调查地块,从历史上至今一直为林地、坑塘和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为农家院和农家院配套的鱼塘。现场踏勘时,项目地块处于施工状态,地块原农家院已全部拆除,无残留建筑,鱼塘已回填,地块内已建设有5排别墅,其他附属建筑建设中。项目地块历史和现在无潜在的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1 km敏感目标主要为村庄、居住区、****幼儿园;地块周边1km曾存在生产企业,****制品厂、塑料制品厂、小型养殖场、****基地、废品回收站、仓库等。经调查走访、资料分析,地块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根据快筛检测结果和地下水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重金属元素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值整体均较低。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居住用地的规划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调查可以结束于第一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