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北站区新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成都北站区新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发布**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的通知,内容如下: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已经评审结束,现将招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名称及中标候选人: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已经评审结束,现将招标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名称及中标候选人:
名次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标段名称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788.37元 |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施工 |
2 | ******公司 | ****406.8元 |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施工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标段名称/包名称 |
****集团****公司 | 技术负责人提供的业绩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不足3年不满足1.4.1(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施工 |
****集团有限公司 | ****银行保函中载明“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2024年10月28日就**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全标段发出的招标文件,不是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保函无效。不满足第三章2.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和签字盖章评审标准; |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施工 |
****公司 | 安全负责人未提供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不满足1.4.1(6)其他要求。 | **北站区**职工生活配套用房工程—施工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相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相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站西**街3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8-****7015
监督部门
****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办公室(部门名称)
地址:**市一环**二段11号
电话:028-****8671
****管理局(部门名称)
地址:**市驷马桥路2号
电话:028-****5889
****集团****纪委(部门名称)
地址:**市一环**二段11号
电话:028-****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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