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张宪秋 张宪春 张月琴)
**市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
2024第1791号
不动产权人张真荣遗留的位于**市**小区2幢203室的不动产。经我中心核查,该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划拨拆**置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4.4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6.6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现因产权人张真荣已故,继承人张宪秋、张宪春、张月琴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90日内,持****中心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中心将依法报经****规划局批准予以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联系地址:****中心(**中路13-1号)
联系电话:0523-****4010
****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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