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宛**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3月29日至4月15日,对****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朔。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作出了书面承诺,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于**市****大道中段,学校占地面积24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00余平方米。隶属于****体育局,现有在校教职工248人,其中:在编229人、聘用19人,现有5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314人。
审计结果表明:****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其经济活动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现行法律法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计资料不齐全列支费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政府******进行采购,涉及金额32000.00元
****2023年9月15号证购置南****商行一体机一台32000.00元,此设****省政府******进行采购,未附合同。
(二)会计资料不齐全列支费用320944.50元
****2023年度列支办公、维修、劳务等费用320944.50元,存在无销货清单、人员名单、工资明细表等情形。
(三****工会费1500.00元
****2023年6月14号证在经费户中列支吊唁本校15名教师及亲属购买花圈款1500.00元,****工会费,实列支经费福利费。
(四)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2330.00元
****2023年度购置不锈钢货架、文件柜、茶几等物品132330.00元,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未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