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排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 **** | ||
工程名称 | 南排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 ||
建设单位 | **市规划计划站 | ||
工程地点 | **渤海新区**市 | ||
建设内容 | 南排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 ||
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开工准备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等相关项目管理服务 |
工程招标范围 | 南排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 | ||
投标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设计执业注册证书或具备**注册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4、****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706.00元 |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 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设计执业注册证书或具备**注册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4、****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 ||
联系人 | 孙工 | 联系方式 | 132****0877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6日17时00分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6日17时00分 |
地区 | **市 |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排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已****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市规划计划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渤海新区**市。 2.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5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508m3/s。治理范围为南排河**境内部分,治理长度27.9km。主要建设内容:主槽清淤疏浚1.1公里、堤防加高培厚6.9公里、穿堤建筑物改建、**南排河挡潮闸和堤顶路硬化等。 2.6招标范围:南排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监督部门及电话: ****水利厅; 地址:**省**市**区富强大街3号; 投诉电话:0311-****5578。 **渤海新****发展局; 地址**市文化路1116号 投诉电话0317-****097 2.9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双方协商,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中明确的金额收费。招标人 2.10平台使用情况 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收费标准: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设计执业注册证书或具备**注册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3.4****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 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规划计划站 地 址:**市 邮 编:061100 联 系 人:李站长 电 话:0317-****57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市沧海西路41号门市三楼310室 邮 编:0611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32****0877 传 真:/ 电子邮件:/ 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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