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省********某单位代购点商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0-31】
****关于**省********某单位代购点商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代购点商品配送服务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一: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和采购人在**省公共**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和采购人在**省公共**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更正事项二:27、评分标准:价格分“二、安全可靠的物资来源能力(20分)”中的“2.为保证食材安全,各环节做到食品安全、质量可溯源管理、食品监督部门、采购人随时查询食品各环节信息,投标人具有以下系统:①食品智慧配送系统;②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平台;③QA(质量保证)管理系统;投标人具备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及对应证书在国家版权局官网上的查询截图,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27、评分标准:价格分“二、安全可靠的物资来源能力(20分)”中的“2.为保证食材安全,各环节做到食品安全、质量可溯源管理、食品监督部门、采购人随时查询食品各环节信息,投标人具有以下系统:①食品智慧配送系统;②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平台;③QA(质量保证)管理系统;投标人具备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及对应证书在国家版权局官网上的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象湖镇金都大道
联系方式:188****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236国道与**路交叉口西北300米(顺鑫物流2楼)
联系方式:138****4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8****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