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丹审〔2024〕7号
****环境局
关于**县****公司冶金转窑渣综合治理与回收精深加工制取5万吨还原铁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县****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冶金转窑渣综合治理与回收精深加工制取5万吨还原铁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一)拟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南****工业园区内,属于改扩建项目。地理坐标为:107度40分56.400秒,24度51分6.100秒。涉及重点管控单元1个,****开发区****分园)重点管控单元,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基础上,项目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项目建设内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设备加装,不新增用地,新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m2,全厂占地面积不变。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产品池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三)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2万元,占总投资的5%。
三、主要配套环保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采取设备密闭,加强有组织收集,车间通风等措施降低影响,使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内置烟道引上顶楼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运输车辆要通过厂内冲洗槽进行冲洗减少扬尘污染,冲洗水经过导流沟导流至循环沉淀池中处理后回用;堆场渗滤液经项目堆场四周设置的渗滤水收集水沟,引至现有3000m3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抽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引至浓密槽中快速处理后,再进入600m3循环水池进一步处理后回抽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安装减震垫和减震基座、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需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回用于设备保养,其余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请**市**生态****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政府,县发改局。
**** 2024年10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