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请同步电话告知我局。
联系电话:0730-****018****环境局****办公室、****中心3楼大厅D05号窗口)
通讯地址:**省岳****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 名称 | 松脂加工安全改造整体搬迁项目(年产10000t松香、3000t松节油) |
建设 地点 | ****园区(**洞片区) |
建设 单位 | 岳****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 概况 | 你公司拟投资4800万元,将位于**县新墙镇401地质队大院内原厂整体搬迁到****园区(**洞片区)。搬迁项目以松脂为原料,经溶解、澄清、蒸馏等工序生产松香和松节油。溶解、澄清和蒸馏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主要为松节油和水蒸气的混合物)由冷凝器冷凝后重新进入进料斗回用于溶解工序;澄清工序产生的渣水混合物经蒸汽加热后,通过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出的中层脂液重新回用至松脂溶解工序,压滤后产生的废树皮树渣外售综合利用,下部产生的渣水直接进入废渣池内储存后,经压滤后出售。项目劳动定员30人,企业生产为季节性生产,上半年上山采集松脂不生产,下半年生产时间约140天,全天运行,员工在厂区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建设单位应在搬迁期间将老厂区现有的废渣、废树皮以及化粪池污泥全部收集并作出合理处置。搬迁后建设单位应对老厂区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进行采样分析,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若污染物浓度超标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并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并做出针对性的场地生态恢复工作。 2.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乱堆乱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导热油炉配蒸汽发生器,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的排气筒(DA001)外排,排放的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项目溶解、澄清和蒸馏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由冷凝器冷凝后重新进入进料斗回用于溶解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解锅、澄清锅、蒸馏锅、冷凝器、油水分离器以及松节油储罐均为全密封设备,脂液、水蒸汽在密闭的管道中流动,松节油和水蒸气混合蒸汽经冷凝处理后,大部分冷凝为液体回用,少部分未被冷凝的气体跟随产品通过放香口排出。项目放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经管道引入冷凝装置中冷凝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 4.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30t/d,废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混凝气浮+A/O”一体化设施。(****园区****处理厂未建设完前,尾水由污水槽罐车运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处理厂处理)。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溶解锅、澄清锅粗树皮树渣、高位锅废渣、锅炉灰渣、除尘渣、废松脂桶统一收集后外售。 7.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园区的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 吨/年、二氧化硫≤1.2 吨/年、氮氧化物1.4≤吨/年、总挥发性有机物≤1.4 吨/年、化学需氧量≤0.3 吨/年、氮氧化物≤0.1 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