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衣。利用各种洗涤机具、符合环保要求的品牌洗涤剂(粉)或各种有机溶剂,对各种衣物及针纺织品根据材质的不同进行分类水洗或干洗,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的清洗护理上光上色。
(2)熨烫。运用各种熨烫机具和设备,将洗净后的衣物或新缝制的服装分类处理,经“定型”整理,去除折皱,使衣物线条清楚、挺括美观。
(3)投标人为采购人洗涤的衣物提供简单修补钉扣等服务。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相关标准: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技术规格:1、服务质量指标
序号 | 服务指标 | 标准 | 备 注 |
1 | 服装洁净合格率 | ≥95% | 即送回的民警个人服装洁净的合格率≥95%,返洗率≤5% |
2 | 衣物收送及时率 | ≥98% | 合同期内包括不可抗因素,收送衣物的准时率≥98% |
3 | 客户满意度 | ≥90% | 采购人每4个月在全局做一次满意度调查,对服务企业进行民警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度应达到90%及以上。低于90%的服务企业应进行相应的整改,同时按约定的考核考评方法扣减应付洗衣费(处罚办法详见商务要求第四条、企业考核)。 |
4 | 客户投诉处理率 | ≥95% | 服务企业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处理率须≥95%,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
2、回访要求
①****机关部门/局机关部门总数×100%=90%
②每季度定期对各投诉部门人员做出一次跟踪回访并签字确认回访意见。
③根据回访时收集的意见进行改进。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时间:服务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水洗质量标准:
a.衣物无异味、无二次污染。
b.衣物不串色、不搭色、不变形。
c.纽扣、装饰物无损伤或脱落。
d.无特殊污染、干净亮丽。
e.衣物面料无损伤(挂线、开线、划伤、磨破、烫坏等)。
f.漂洗后的衣物清洗、整洁、柔软、白不泛黄。
2、干洗质量标准:
a.衣物无异味、无二次污染。
b.衣物不串色、不搭色、不变形。
c.纽扣、装饰物无损伤或脱落。
d.无特殊污染、干净亮丽。
e.衣物面料无损伤(挂线、开线、划伤、磨破等)
F.干洗药液混浊、不净时,要及时进行蒸馏回收,纽扣收集器、棉绒收集器每洗一次要清洗一次。
3、去渍的标准:
a.去渍后的衣物没有损伤、褪色。
b.去渍后的衣物无异味,无二次污染。
c.对于一般污渍如:油脂类、化妆品类、果汁类等常见的污渍都能去除。
d.对于特殊性的污渍如:变性污渍等,经去渍后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不能损伤衣物面料。
一般污渍和特殊污渍的分类处理。
不同面料上的相同污渍的分类处理。
相同面料上的不同污渍的分类处理。
4、熨烫后的衣物质量标准:
a.服装平整、挺括、美观、不走形。
b.领子和腰封符合原式样的要求。
c.上衣前线、插袋挺而突出。
d.裤缝对正、裤线挺挺身出直、裤角齐、无双缝、保持熨烫效果的持久性。
e.衣物整体不变形、面料不脆裂、无激光。
5、织物质量责任
干洗(水洗)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涤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民警事先约定要求的,属服务企业造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应给予重新加工或者退还洗涤费,造成衣物严重损坏而无法穿着、给予相应赔偿。
6、衣物整理要求
a.按照衣物材质进行分类清洗。
b.洗净的衣物根据材质类别的要求分类使用衣架或进行打包包装并对衣物进行防潮、防霉处理。
7、洗涤时限
a.衣物收单时间不超过24小时。
b.夏季衣物洗涤全过程:不超过48小时送达洗净的衣物;其他季节不超过72小时送达洗净的衣物;皮衣保养不超过10天;特殊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每期(1年)最后一次付款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下期合同签订的依据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每期最后一次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服务企业有责任将采购人的衣物在洗涤过程中造成的磨损降低至最小。在服务期内,服务企业为本项目经营而需达到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而需要另行配置的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其投资由服务企业承担,所形成的债务也由服务企业承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除专人上门收取衣物外,同时为便于及时送取衣物,投标人能为本项目设置收衣柜(尺寸≥2.10米长*1.90米高*0.5米宽),作为收送衣物备选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将衣物送至收衣柜暂存。收衣柜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使用。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安装收衣柜,拟投入本项目的收衣柜数量不少于2个。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备洗衣师、皮革护理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团队人员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明确专人对接的区域,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做好衔接服务。提供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除了分项价格表里所列出的清洗内容,采购人需要清洗品目外的,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参照中标同类型衣物单价的折扣优惠率。
7、因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工伤或职业病事故、违法犯罪、各类纠纷等情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或者赔偿责任的承担,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补足。
8、中标人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9、特殊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